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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欠我一幻肢

[新凡]白日梦蓝(二)

西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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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队的训练是每天下午四点半,最后一节自修班上就会消失几个人。


程铮对于日常训练是持保留态度的,说白了就是爱去不去,但最近他的出勤率高到连教练都觉得诧异。年轻人心里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太多,他也不屑去了解,只要比赛拿得出成绩就行。


这天程铮一如既往地晚到了,更衣室里空无一人,不远的球场上,体能训练进行得如火如荼,可以听见玩命般响个不停的哨声以及教练魔鬼式的嘶吼。


干什么玩意儿,至于吗,还以为自己念的军校呢。


林一拉开更衣室门的时候就看见程铮光着上身,脸上表情着实精彩,从鄙夷到惊讶再到窘迫,想了想都是男人有什么好窘的又想装坦然,最后因为林一上下扫视的目光过于赤裸又恼羞成怒,几乎自己完成了一部内心戏。在林一好奇的目光里,他以惊人的速度套上了球衣。


“你看什么呢?!”


“你啊。”


程铮都要气吐了,“我有什么好看的。”


比起同龄人,程铮很高,但也算不上强壮,腰线很细,腹部有肌肉的线条,最多的印象还是白。


“你是好看啊。”


跟大多数人,你要讲道理;跟林一,你根本不必跟他讲。


林一利落地脱起衣服来,作为报复程铮也好整以暇地盯着他,最终还是在他换裤子的时候转过了脸。论厚颜无耻,程铮到底是甘拜下风。


 


训练了也有一个多月,林一在队中的成绩不算差也绝不出众。投篮一般,速度一般,跳跃一般,助攻也一般。毕竟文科班出身;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毫无道理的认知就会扎根在人们脑海里,就像喜欢打扮的女孩子不稳重,爱打游戏的男孩子没出息,平白无故。


程铮坐在场边看替补球员的投篮训练。林一在罚球线后,软绵绵地投了个三不沾,给他捡球的平头男生怒其不争:“你能进一个不?碰一下篮筐成不成?”


程铮想起那场班级赛,结束之后他大汗淋漓,林一站在他面前,轻轻喘着气,说运气真好啊,居然进了。


 


入秋的晚风还是很凉快的,顺着大路从空旷的操场上吹过来,送来的还有篮球砸地的声音,一下下,节奏又快又穏。周六晚上的学校通常没什么人,高中住宿生活对人以清心寡欲作要求,到了周末就像被释放了天性,冲出笼子撒欢,各个作风作妖,有多远滚多远。这么晚还在学校闲逛绝不是程铮的风格,但他很庆幸傻逼不止他一个。


也不知是谁,这么晚了还在打球。


篮球场上有灯照明,背对他的球手不断跑动,跳跃,连续投了十来个三分球,都进了。漂亮的花式运球,娴熟的上篮,领教过的过人手法,被骗到过的假动作。一连串的投篮之后,那人退到三分线外停了一会儿,忽然奔向篮筐,空中换手扣了个篮,球落地,人还挂在上面。


程铮靠着球场的铁网,静静地看着,直到里面的人抱着球转身,弯腰去拿水的时候眼角余光捕捉到了一个不知何时出现的影子。他明显看见那人的身子僵了僵。


程铮走进场内,拉开外套拉链,“一对一,来不来。”


林一拿起一瓶矿泉水慢慢喝着,被汗水浸透的T恤贴在身上,显出紧绷的背脊。喝了两口之后他把整瓶水往头上浇去,水珠和汗液甩了程铮一脸。得见程铮嫌弃的表情,他似是放松了许多,“好啊。”


那时候程铮其实是想挤兑林一的,平时演技不错啊。他想生气的,篮球赛故意放水看不起谁呢?他也想问的,为什么要把自己藏起来呢。但最后程铮什么也没问,林一也不必答,他们痛痛快快打了一场球,肢体碰撞,挖苦调笑,像两个心照不宣的老朋友。


一个知道事情太多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在如何活着这件事情上没有谁对谁错,只有适合与不适合。他们头碰头躺在篮筐下面,白色的LED灯光成片地照下来,将程铮汗湿的皮肤映得晶莹白皙,林一收回目光,抬手盖住了自己的脸。


闭上眼反而更清晰了。


这有点疯狂,他竟然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想另一个人。


 


这一年的校运会有些晚,以前鱼龙混杂还没什么感觉,文理分班之后雄性生物作为势单力薄的弱势群体明显感到自己的使用次数大幅度上升。面对十来项运动项目的空档,林一亚历山大,我去当牲口行吗?班主任说了,前线你上,粮草也得你扛。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没办法逆转的,林一认怂。看到他那副惨遭欺压的惨样,李潇忍不住落井下石,谁让你紧赶慢赶要来投文科班的。


“我想当大文豪啊,”林一正色道,“我才不是为了泡妞。”


李潇表示理解,有几个来文科班的男同胞心里不是存了几分旖旎心思的呢。运动会前一天他请求林一揍他一拳,于是得到了去医务室修养的特权。校医务室的条件还是够硬的,有空调有点滴室,采光很好,可以远远看见操场上人来人往的盛况。李潇躺在一张铁床上,冷气吹得他昏昏欲睡,以至于听到单圆圆的声音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靠,老天待我不薄啊。当李潇看见穿着拉拉队服的小姑娘窜进医务室的时候感动得热泪盈眶,瞧瞧这裙子短的,拉拉队服到底是谁设计的,老子要给他献花!然而下一秒他就真的快哭了。他看见单圆圆跟校医说了什么之后就跑回门口,扶了个人进来。那个人他认识,全校没人不认识。


程铮脸上布着一层薄汗,轻轻避开了女孩伸过来的手,“没事,我可以走。”


 


林一刚比完男子跳远,连滚带爬从沙坑里刨出来,一身泥就往周小栀旁边一瘫,“要死了。”老同桌从兜里掏出纸巾,把他脸上的沙一点一点抹开。十八岁的男生正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一条打湿的毛巾盖在他眼睛上,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滚动的喉结。周小栀看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身边忽然没了动静,林一正觉奇怪,掀开毛巾想调笑两句,却被眼前的大脸吓了一跳,“怎么是你,能不出来吓人吗?”


李潇挪远了一点,失魂落魄,一点也不像在医务室养尊处优的样子。


“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见光死吗你。”


“那也得呆的下去啊。”


李潇把在医务室的所见所闻向好兄弟转述了一遍,由于不可抗的个人情感因素,在某些程度上添加了一些主观臆想。当然,扒着小姑娘的长腿声泪俱下不让走什么的林一是不信的,但是不顾劝解执意要带伤跑完比赛,他在心里揣度了一下,还挺像那家伙会干的事情。


自从程铮当了他免费劳动力之后,这些日子他们算得上形影不离。无论有多少小姑娘叫嚣着程铮是她们青春年华里一场惊天动地的电闪雷鸣,他还是觉得,程铮就只是程铮而已,比起雷到不行,他更像雷雨过后的竹,声势浩大只是前奏,拨开云雾,是他带着青涩和一点固执站在那里,挺拔干净。


“你干嘛,3000米你不是死活不上吗?”


“弃权多不好,输可以,没骨气不行。”


“……你确定不是反过来?”


“小栀,帮我去赛务组说一声。”


女孩儿愣了愣,似是想说什么,捏着林一用过的毛巾,还是一言不发地跑开了。


 


在检录处看见林一的时候,程铮有点懵。


“你在干嘛?”


“拉伸啊。”


“废话,我问你为什么在这里拉伸。”


“废话,我来刷新纪录的啊。”


林一指了指自己的号码牌,程铮觉得脚踝的疼痛转移到了脑子上。林一也在瞧着他,那人穿着密不透风的高弹裤,什么也看不出来。


前几圈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有闲情逸致边跑边聊天,看得旁边其他跟跑的运动员一个劲儿地翻白眼。场外李潇一边加油鼓劲儿,一边跟单圆圆套近乎:“林一这丫,什么时候跟程铮这么好了。”可惜伊人心思都在别处,忧心忡忡根本听不出他口气里那股兄弟叛变倒戈的酸意,“他俩一直都挺好吧,经常一起打球。”


“他们还一起打球?”不带我?!李潇心碎了。


两千米过的时候程铮感到身体上的感觉被放大了,胸腔的缺氧,喉间的干涩,脚踝韧带传来的疼。林一不知何时与他错开了,前面不见他的踪影,应该已经领先他半圈多了吧。他对林一的第一印象实在是糟,林一以为他忘了,其实他都记得。毕竟高中还被罚站的人可不多。


在篮球上能赢过他的人不少,但不该是林一那样的,全身上下毫无亮处,各项测试平凡到令人痛心。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控制在一分之内赢了他,给了他一个小小的反击,却也不至于太驳他的面子。他差点就信了。


小时候他问过父亲,为什么总有小朋友喜欢他,也总有更多的小朋友讨厌他。父亲没有笑,只是叙述一个事实,因为他们羡慕你,嫉妒你。他不明白,他和所有人一样,四肢健全,五官完整,没有多一对翅膀也没有头上长犄角,凭什么有人趋之若鹜,有人恨之入骨。


父亲嫌烦,对着电脑也不愿看着他。


程铮就想,谁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有钱就是有钱,穷就是穷,只不过是一个活得简单些,一个活得曲折点。活得比较辛苦的那些人就觉得是他夺走了他们的一部分权利,这就叫羡慕,就叫嫉妒。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人们这种任性的欲加之罪,听之任之。直到发现林一的隐藏式活法,他感到惊奇。他不由自主地与之接近,用花花公子周子翼油腻腻的话来说,就是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厮,但还谈不上混。林一把自己装作杂碎,程铮认为那也是大熊猫身上的杂碎,稀有而值得期待。


听到最后一圈的提醒时,他感到右下肢灌铅一般的重。年轻气盛是他们这个年龄的特权,程铮会冲动,却不鲁莽,他要继续打球就不会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是阻止不了别人的有意而为之。陌生人带球撞过来的时候借位踢中他的旧伤处,那时候他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跳上去理论,只是隐隐想起那场校篮赛里,林一明面儿上主动处处防他,但他没有被逼的感觉,甚至连身体触碰都没多少,倒像是那人在时时护他了。


在演技这一点上,他也自认比不上林一。


最后两百米时,场外呼声更盛,身后人从两边纷纷冲刺而过,他被夹在中间不免被带了一下肩膀。重心偏移,伤处无法承重,他不可控制地歪向一边。他以为他是最后一个人了,不知道是谁比他跑的还慢。那人在后面扶了他一把,在手肘那,掌心很热,力道很轻却稳,等他站稳后就松开了,一丝多余都没有。


“你是来破最差纪录的吗?”


“一天3个项目诶,我又不是超人。”


终点处,程铮两手撑着膝盖,低头看着像条死鱼一样仰面摊在他脚边的林一;心率过快,几乎要刺破胸腔。


 


林一对女生的印象是与颜值和罩杯成正比的,所以他记得孟雪,全校男生眼里刁蛮公主一样的存在。公主黑着脸挡在他面前,语气表情就像他抢了她男人似的,“程铮呢。”


他的作息和行踪不是你们这些二十四小时密切关注他的人最清楚吗,是什么误会让你们觉得程铮的失踪和我有关?等会儿……


“程铮不见了?”


“你装什么傻,他这几天就爱跟你在一块儿。他身上有伤,你可别带他去不三不四的地方玩。”


林一皱眉,冤枉,明明是王子要跟着他。


“他什么时候不见的?”


“跑完3000就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医务室,但是医务室这时候已经关门了。”


其实林一很想告诉公主,程铮多大个人,爱去哪儿去哪儿,也许提早回家了呢,就你们这些粉丝团,一秒看不见偶像就急得跟他被外星人带走再也瞧不见似的。但他什么也没说,拍了拍孟雪的肩膀,就往操场走了。


孟雪怔了怔,回头看着林一跑动的背影,内心倏地闪过许多情绪,却什么也没抓住。多年以后她回想起那段时光,想起林一在下午五点渐颓的阳光里皱眉的样子,对身边的人打趣道,如果我当时没傻兮兮地去找林一,是不是一切就不一样了。程铮没有回答,只是笑。尽管很多人不愿意相信,但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苦难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还是更衣室,还是落日余晖,站在门口的人依然堵住了大部分光线,都怪他没事长这么高。光好像延迟了落到程铮身上,半晌后他才抬起脸来,神情介于悲伤与悲愤之间。


“怎么又是你?”为什么我受伤的样子总是被你看到。


“怎么不能是我了?”


“无赖都特别喜欢用反问句吗?”


“无赖关心朋友的时候才会这么干。”


程铮没有再穿着高弹,球鞋脱在一边,能看出袜子下面异常肿起的样子,他的右脚还真是多灾多难。也不知是刺激到了大少爷童年教育里的哪一条,让他宁愿躲起来自己处理,也不愿意将伤痛展露人前。人人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但是林一觉得女生多好哄啊,夸一夸脸蛋身材总是没错的。面对程铮,林一却毫无办法,只能去其糟粕,把对付女生的花花肠子都忘掉,徒留一片赤诚之心了,也不知那位爷领不领情。


程铮看着林一翻书包的动作,笑道,“又是可乐?”


林一坐到他身边,“芬达。”


他伸手按了按那肩负全校女生喜怒哀愁的脚踝,重重叹了口气。


程铮瞪圆了眼睛,“我都还没哭呢,你叹什么气。”


“我还没扛过一百四十多斤的东西呢。”他夸张地抹了把脸,看上去颇有些视死如归,“处女骑就献给你了。”


程铮红了脸,“讲什么呢?!”


 


在程铮宁死不屈的抗争下,林一最终也没能当一次皇亲国戚的坐骑,不过有幸成了王子的专职老司机。那辆捷安特变速车实在是够旧了,程铮坐上去的时候总觉得下一秒轮子就会飞出去。他腿长,就屈着腿架在后轮旁的凸起上,林一踩着车没有回头,却仿佛看得见似的,“车弄坏了你赔我啊。”


“给你买辆新的。”


“要求不高,就你那机车吧。”


“你会开吗?”


“小时候坐过电动玩具摩托,应该也差不多吧。”


“……”


林一尽量避开不好走的路,车轮还是不可避免地压过一些小石子,即便是不大的颠簸,也还是震痛了程铮的脚伤,他不由地伸手扶住身前人的腰。林一僵了僵,握住车把的手有些出汗。


 


六点时的天光已经不如七八月时那么亮,迎面来的风吹在裸露的手臂上还是有些凉。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谈篮球,女孩子,理想的大学,竟都是很普通的话题。本来他们也不过是万千在试卷和高考洗脑中渡过成年这道坎的男孩中的两个,结结实实地囿于填鸭式的教育制度,把跳进高等学府当做最伟大的梦想。然而当他们在一起时又是不寻常的,总会不由自主地在对方身上探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然后在想法弹回来后发现自我,那时候他们都把这当做青春。


程铮说到天变凉了的时候,捷安特缓缓停下了。他们要去一家老店吃汤粉,因此绕了点路。在接近巷口的时候,一群人先拐了出来。他们一言不发,有组织有纪律,明显不同于一般只说不干的混混。并没有如传说里描述的那样染着头发穿着皮衣,倒有点像热血高校漫画里坊屋春道带领身后一群男人走出铃兰的样子,虽然带头的那人并没有戴墨镜。


“我说,你做什么了?”林一回过头来,视线和程铮无辜的眼神撞在一起。


“可能吧,如果帅也是一种错误的话。”


 


带头的人叫黄冈,在三中有些名气。程铮会认识他也是在一次街头篮球赛里,周子翼带来的。也拜他所赐,他今天瘸着跑了三千米。


“黄冈?好难啊……”这是林一听了程铮的话后的第一反应。


“本来不想拖累你,但现在对面想把你脑袋摁进肚子里的欲望不亚于想把我揍成泥。”程铮在他耳边叹了一口气,“放心,你要是残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以前怎么没觉得这大少爷这么烦,话说得这么好听,有种别勾着我肩膀让我走啊。林一都没劲翻白眼了。


 


也是在第五个人倒下的时候,程铮才知道林一是练过的。一般人出拳都是外线攻击,比如那几个冲在最前面的混混,看起来猛,杀伤力有限,面对受过训练的人几乎是送上来挨打。巷子很窄,他们想要绕到林一后方的唯一方法就是打趴他,但是目前他们还办不到。林一站在原地,移动的距离很小,双臂贴肋,看准之后从内线猛击对方两侧脖颈或下巴,一拳有效,很有点一夫当关的气势。程铮挨着墙,和林一的捷安特乖乖待在他身后,偶尔帮忙在倒地的人身上补一脚。尽管林一边打边大喊大叫什么差不多行了没力气了回家吃饭吧之类让人深感被嘲的话,毕竟在还有个拖后腿的情况下几乎是单挑十来个人,程铮还是实打实地被某人的背影帅到了。


剩下的人忽然退开几步,黄冈拖着钢棍从人群里走上来,棍子摩擦地面的声音颇为吓人。程铮忍不住抓住林一的手腕,却被他挥开了,顺便把人往后推了一把,身子一缩,正好躲开挥下来的棍子。他跳起来,一脚踹在黄冈胸口,趁他后退的时候又一个回旋踢,正踢在他脖根。这套动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颈动脉窦的击打会造成晕厥,但对力道和位置有严格要求,林一踢得很准,也很狠。在混混们惊慌失措地簇拥上去扶自家老大的时候,他转身拽过程铮,跨上捷安特就是一通猛踩。


车子晃得厉害,风呼呼地从耳边过,程铮抱紧林一的腰,汗水透过他的棉质校服蹭在手臂上,温热黏腻,他却笑了,笑声越来越放肆,扰得前面的人忍不住回头骂他。


“老子都快累死了,你还笑?笑就算了还笑这么开心?!”


“因为我觉得你打架的样子有点帅,像中南海保镖里的许正阳。”


“什么玩意儿?”


“……一部香港电影,李连杰演的。”


后来林一托书店老板搞到了那部电影的光碟,和程铮两个人窝在书店柜台后面,用那台旧DVD机看了这部老片。看完后林一盯着程铮瞧了又瞧。


“那你是杨倩儿咯。”


程铮面无表情地把他踹下椅子。


再后来林一成了杰哥的扇子(饭),对片中许正阳的发型羡慕不已,神经兮兮地也去搞了个平头,还逼自己不许笑,倒把程铮笑趴下了。


那都是后话。


 


每个人对于“过去”这两个字总有自己的理解,有些人越活越清晰,有些人忘得一干二净,也有些人只能靠梦境去回忆。画面里的人总像打了十层的马赛克,声音是最先忘记的,但喜悦伤痛之情往往一直留在心口。也许忘掉了那个人的样子,喜欢的心情却总记得一清二楚。


至少程铮认为自己就是这种人。七年后他独自在纽约醒来,忍着喉中干渴满屋子找水喝,猛然想起曾经总有人会在睡前往他床边放上一杯水,没有画面没有对话,就只是这么一个认知。他望着黑暗里被自己打碎的玻璃杯,转头是曼哈顿光怪陆离的不夜城,惶惶然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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